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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LED显示屏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09-09-21 来源: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委托,就其LED显示屏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海亮
联系地址:日照市黄海一路 联系电话:0633-8335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陈力芹 李帅 庄宜霖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chenliqin@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LED显示屏
招标项目编号:WT-RZCG2009-1117
招标项目内容:鲁南(日照)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LED显示屏整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等总包内容。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自身所生产的,则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所投LED显示屏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测试和认证。
5.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09年9月18日至2009年10月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踏勘现场:定于2009年9月24日9:30在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集合,统一安排投标人踏勘本项目现场,请投标人准时参加。不能按时参加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人联系。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10月10日14:30-15:0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嘉豪商务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三楼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0日15:00。
九、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09年10月10日15:00在日照市嘉豪商务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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