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台州市路桥区采购中心受路桥区法院委托,就数字法庭及配套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LQZC-2009-018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数字法庭设备 | 1.0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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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配套设备 | 1.0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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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及技术规格书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拥有质量体系认证,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仅限标项一);
3、投标产品中的数字法庭主设备必须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入围名单产品(仅限标项一);
4、投标人须具有数字法庭主设备的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例外)(仅限标项一);
5、具有产品生产或经营资质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
6、供应商在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12室(区机关食堂二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区机关食堂三楼)
七、谈判时间:
八.谈判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区机关食堂三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标项一:人民币15000元
标项二:人民币5000元
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会计核算中心-事务局
开户行: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农行
账号:920101040068036
十、其他事项: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
b)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非法人本人的需委托授权书);
c)报名单位简介;
d)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仅限标项一);
e)提供数字法庭主设备的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例外)(仅限标项一)。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报名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采购中心
地点:台州市路桥区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新秋、王劲松
联系电话:0876-82581369
传真:0576-8240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