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音响灯光设备公开招标公告(CSZFCG2009—031号)于2009年8月28日发布,截至2009年9月17日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因此本次招标作废,并对积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贵州省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