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HYHA2009-158
四、首次公告日期:2009年9月18日
五、变更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3、多点控制器(MCU)、终端设备应取得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4、投标人应具有多点控制器(MCU)、终端设备同等规模成功案例,近两年内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的15个点以上规模(含15个)720P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成功案例;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的能力;6、招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变更为:"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3、多点控制器(MCU)、终端设备应取得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的能力;5、招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六、本项目联系人:刘贤军 李雅琼
联系电话:0531-82665067 0531-82661997
传 真:0531-82667013
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