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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监控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09-09-23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09-58监控系统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
1、内容:广东省公安厅2009-58监控系统;

用途:监控系统;

数量:嵌入式硬盘录像机(2台)、语音对讲系统(1套)、彩色高清摄像机(26台)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简要技术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安全防范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提出要求验收,详见《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人民币24.313万元。

3、交货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付使用(包括安装调试)。

4、交货地点:广州市用户指定地点。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项目公告之日起至初次报价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报价人负责举证)];

3、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或货物(指所有摄像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须为原件);

4、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的资格证书或备案证书。

(三)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9月22日至9月27日9:00--17:00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书处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 初次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初次报价文件时间:初次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前30分钟内

2、初次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2009年9月29日上午9:30

3、递交初次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02室。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

联系电话:020-83110987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人:洪先生/方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1625/62791686

传真号码:020-83301107

(六) 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七) 电子文件下载
报价人如需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格式(一)》和《报价文件格式(二)》的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www.gpcgd.com),在“采购信息公告”处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页面右上方“附件”处下载。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八) 参加谈判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网址:www.gpcgd.com)进行注册。

(九)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在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2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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