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罗江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罗江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公开招标 | ||||||||||||||||||||||||||||||||||||||||||||
预审公告: | 无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LJZC[2009] 10 号 | 公告日期: | 2009年9月23日16时19分 | ||||||||||||||||||||||||||||||||||||||||||
行政区划: | 德阳市-罗江县 | 采购包个数: | 7个 | ||||||||||||||||||||||||||||||||||||||||||
采 购 人: | 罗江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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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营业执照中须有明确的广播电视设备和器材专业生产(制造)、销售、安装等方面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若非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必须获得针对此项目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调试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详见招标文件中各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
标书发售方式: | 在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购买时请自带U盘拷贝。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09年9月 24日至2009年9 月 30 日(工作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30) | ||||||||||||||||||||||||||||||||||||||||||||
标书售价: | 包号一人民币700元/份,包号二人民币500元/份,包号三人民币300元/份,包号四人民币300元/份,包号五人民币300元/份,包号六人民币300元/份,包号七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与投标公司名称必须一致)。 | ||||||||||||||||||||||||||||||||||||||||||||
标书发售地点: | 罗江县滨江西路县政务中心四楼 | ||||||||||||||||||||||||||||||||||||||||||||
投标区Email: | | ||||||||||||||||||||||||||||||||||||||||||||
投标截止日期: | 2009年10月20日9时20分 | ||||||||||||||||||||||||||||||||||||||||||||
投标地点: | | ||||||||||||||||||||||||||||||||||||||||||||
开标日期: | 2009年10月20日9时20分 | ||||||||||||||||||||||||||||||||||||||||||||
开标地点: | 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 ||||||||||||||||||||||||||||||||||||||||||||
公开答疑会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四川罗江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地 址:罗江县万安镇景乐路82号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838-3120811 13980119519 采购代理机构: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罗江县滨江西路 邮 编:6185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8-3201236 传 真:0838-3206782 | ||||||||||||||||||||||||||||||||||||||||||||
其它内容: | 招标公告 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罗江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采购人)委托,拟对 罗江县电视台设施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我中心热忱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JZC[2009] 10 号 二、招标项目: 罗江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公开招标 三、资金来源:中央灾后重建基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包号一:电视台制播存一体化网络设备;包号二:电视台前期采访摄录设备、录播室设备、采访车设施设备;包号三: 广播电台编播采访设备;包号四: 乡镇广播电视服务站设备;包号五:无线台站设施设备;包号六:有线电视前端设备、无线微波数字电视系统;包号七:广播电视台演播室灯光设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营业执照中须有明确的广播电视设备和器材专业生产(制造)、销售、安装等方面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若非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必须获得针对此项目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调试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详见招标文件中各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对包括多种产品的包,主要投标产品均为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按通知时间提供,投标方不提供者,视为资料不实)。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09年9月 24日至2009年9 月 30 日(工作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30)在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罗江县滨江西路县政务中心四楼)购买,购买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售价:包号一人民币700元/份,包号二人民币500元/份,包号三人民币300元/份,包号四人民币300元/份,包号五人民币300元/份,包号六人民币300元/份,包号七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与投标公司名称必须一致)。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①单位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生产许可证或授权书;⑤税务登记证。持①、③、④、⑤证件须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第一包,2009年 10 月 20 日 09:20 ;第二、三、四、五、六、七包,2009年10月21日09:2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罗江县滨江西路县政务中心五楼)。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四川罗江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地 址:罗江县万安镇景乐路82号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838-3120811 1398011951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罗江县滨江西路 邮 编:6185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8-3201236 传 真:0838-3206782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 ||||||||||||||||||||||||||||||||||||||||||||
备 注: | 热忱欢迎广大商家前来投标!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