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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门禁系统建设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09-09-27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受采购人委托,对长宁分局门禁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采购编号:ZC20090188

项目名称:长宁分局门禁系统建设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整个系统分为1个控制中心(长宁分局),10个下属单位,每个下属单位需要安装1~16个门禁点不等,共75个门禁点。(具体需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质量保证期:门禁系统质保三年

工期要求:整个系统2010年1月底之前完工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4、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

5、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产品的彩页以及授权函,包括门禁控制器和电控磁力锁。

6、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09年10月9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点: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可乐东路168号2楼)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资质证书原件、门禁系统主要产品彩页及授权函原件(包括门禁控制器和电控磁力锁),以及前述资料复印件一份且复印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上述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即刻发还);

3、供应商符合以上资质条件,提交的相关材料经核对无误后可领取询价采购文件。只有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联 系 人:尹静、冯晓明

联系电话:62616117*2088、62616117*2098

联系传真:62610057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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