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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电子触摸屏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09-09-28 来源: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采购电子触摸屏一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编号:JNZC-2009X032(JNZC-2009X032.xls)
2.项目需求:电子触摸屏一台。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需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
(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本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应包含《报价表》、所供货物规格、配置和技术指标、产品说明、技术资料和服务承诺等。
6.货物需求和服务要求:
(1)本次采购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所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知识产权等的起诉,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
(3)中标通知发出后须3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定之日起1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并提供验收标准、货物清单以及相关技术手册及使用说明书等。
(4)免费质保期:不低于生产厂家提供的免费质保时限。
7.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及自主创新产品分别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5%、5%、10%的价格扣除,对江苏省、南京市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8%的价格扣除(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如果不是本中心会员,报价时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3)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9月30日11:00整(北京时间)。
(4)报价方式:传真(025-52288417)。
(5)付款方式:经采购方验收合格满一个月后支付合同全部总价款。
(6)本次采购联系人:徐宁海 联系电话:025-52185626
(7)递送投标书当天,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做好谈判准备。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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