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HT2009-WJ-X-013询价采购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吴江职业高级中学(同里校区)委托就其需要的监控项目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参考型号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监控主机 DS-8016HC-s 3 台
2 硬盘 500G 3 块
3 显示器 19"BENQ 3 台
4 室外红外防水摄像机 WP-105R50H 34 个
5 室外红外防水摄像机 WP-105R80H 4 个
6 摄像头支架 WS2771 38 个
7 室内红外半球摄像机 WP-305R20H 1 台
8 视频线 国标75-5-128 15000 米
9 电源线 RVV2*1.0 6000 米
10 开关电源 12V/6.2A 39 个
11 监控操作台 定制钢质1.3米(高)*1.1米(深)*2米(宽),面板厚度2mm,侧板厚度1.2mm 1 套
12 UPS 山特C6K 1 台
14 地下尼龙管 国标平均 3000 米
15 过路镀锌钢管 DN50 100 米
16 开挖路面 含复原 1000 米
17 辅材 1 批
注: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技术、质量、服务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投标供应商成交后必须负责其所提供设备其配、件的安装调试、网络连接,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5、各供应商必须前往学校现场勘查,做出点位布设需提供现场平面布置图.并经业主签字确认、备案后生效,响应单位同时把学校出具的现场勘察确认证明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须加盖公章)
1、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5、生产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6、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7、注明交货使用日期:合同签定后20天内。
8、报价承诺的相关格式如下:
我公司承诺:
1)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取消成交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d.报价承诺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签字或盖章):日 期:
9、以上资料提供不全或未能如实提供的视为无效标。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询价设备在符合采购要求及低于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格成交单位
五、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书递交时间、地点为2009年10月9日11:00前(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或2009年10月9日13:00-13:30(吴江市人民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项目名称,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09年10月9日下午13:30在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四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安装、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询价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相应序号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投标。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4、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20天内。
5、交货地点:吴江职业高级中学(同里校区)。
6、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至验收合格期间,由供方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调换,同时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7、质量与检验:货物验收只能在全部货物到达安装地点后才可进行,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8、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产品合格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供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9、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10、验收期限:项目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
1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设备全部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结束后支付总金额的95%,剩余5%的余款一年后一周内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吴江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2、质保及售后服务: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解决采购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特殊配件更换除外)。质保期限2年,响应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的响应,12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终身维修。
13、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4、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5、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恒泰招标办公室 邮编:215004
联系人:朱敏 13451500373
联系电话:0512-62728826-8008 /68360578(行政中心)
传真:0512-62728827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