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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人民政府大会堂舞台灯光系统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09-09-27 来源:宁波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按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对镇海区人民政府大会堂舞台灯光系统项目实施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ZHZFCG2009BX033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1 舞台灯光系统 详见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是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金)需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售后服务机构:指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在宁波地区内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
四、询价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9月28日至2009年10月11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胜利路169号(镇海区人民政府大会堂)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响应供应商应于10月14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响应文件以密封方式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作不响应处理,原封退还。
七、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采购将于10月14日9时(北京时间)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325室进行,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
八、询价采购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应在报价响应截止前交纳。
帐户:镇海区人民政府大会堂
开户银行: 镇海区信用联社营业部
帐号: 92090101302008209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169号
九、业务咨询:
镇海区人民政府大会堂单位联系人:章仁泉 ;联系电话:0574-66002967
十、质疑及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询价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询价响应截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200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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