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宁省监察厅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辽宁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管控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
2.招标文件编号:LNZC20090170
3.招标项目需求: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 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投标主要产品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46寸窄边DID显示单元、多屏处理器、网络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一体化高清恒速球、DVD级高清晰网络视音频编码器);
4.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2009年9月29日—2009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北门6楼610室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领取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0日16:00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9年10月21日9:00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邮 编:110001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采购文件咨询:采购处 邹世欣 024-23447739、23447752(传真)/LNZC111@126.COM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