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罗湖法院数字法庭系统采购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LHCG2009018121 2.招标项目名称:罗湖法院数字法庭系统采购项目 3.招标的内容:
4.标书获得方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4)具有工信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5)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具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即设有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合法注册的办事处; (7)投标人必须承诺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派驻至少一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期一年5x9小时驻点服务; (8)该项目的投标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 (关于进口产品和非进口产品的界定请参照《深圳市实施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罗湖区采购中心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有此链接,详细网址为: http://lh.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10690932) 6.答疑事项:2009年10月14日 09:00 前将对标书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_2009年10_月16_日_前将集中答疑结果以网上公布方式告之各投标人 。 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已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1日 14:30 。 9.开标时间和地点:2009年10月21日 14:30 。 10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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