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数字化法庭设备、
办公家具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XCG(2009)13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化法庭设备、办公家具。
三、采购单位: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时间和地点: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0月12-16日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委托书
招标时间:2009年10月22日9:00时
招标地点: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六、所需产品:
第一包:数字化法庭设备(主音视频采编设备、
摄像机镜头等以及相关系统软件)
第二包:办公家具
产品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
3、供应商须有较完善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建设数字化法庭的经验。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孙 明 张正国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张岩松
联系电话: 0418-3899909 联系电话:15941888668
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解放大街36号
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