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询价(公告)文件
采购编号:QTCG2009-044
原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发布的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声学专项设计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于报价截止时,因报价人数不足3家,现将有关事项重新公告如下:
一、总则
1. 采购编号:QTCG2009-044
2. 采购组织方式:分散委托采购
3. 采购方式:询价
4. 采购人: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5.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见询价文件附件1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⑵具有专业声学工程的设计能力且具有舞台声学工程设计业绩;
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设有预算指导价: 19万元;各供应商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指导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8.公告时间:自2009年9月30日起至2009月10月19日上午10:30止。
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09年10月19号上午10:30,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青田县龙东小区7幢1-302室)。
10.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或收到邮寄件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11. 评定时间:2009年10月19日上午10:30。
12. 注:
⑴供应商如发现询价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报价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书面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各供应商作出答疑,并将答疑内容在网上公布(http://www.qtzfcg.gov.cn/
会议纪要栏),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报价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答疑内容与询价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询价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⑵凡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作认同本次询价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供应商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定标方式等);供应商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二、报价及评定
1.报价文件构成:
⑴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格式见附件2)
⑵报价单;(格式见附件3)
⑶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⑷投标单位概况表(格式见附件5)
⑸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
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7);
⑺拟投入于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
⑻项目设计人员简历表;(格式见附件9)
⑼信用说明;(格式见附件10)
⑽主要业绩表;(格式见附件11)
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⑿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⒁项目负责人及其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
⒂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供应商应按本询价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
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装订,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次报价是采用综合报价。
4.本次询价项目参加报价的有效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三条和浙财采监字〔2007〕2号的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5.评定原则: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法。评审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评审小组根据综合报价最低报价者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并推荐综合报价次低者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6.第二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有效时间为30天,在有效时间内,第一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及询价文件成本费后授予合同。第二成交候选人也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7、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无效报价)处理:
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⑵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
⑶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⑷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也没有委托人签字的;
⑸委托他人办理而未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⑹报价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⑺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⑻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⑼对询价设备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报价设备的有关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和配置清单的,致使其报价文件无法评审的;
⑽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⑾评审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⑿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8.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0天内须向采购人交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和代理机构询价文件工本费300元。
三、合同条款
1.成交人和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本次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书由成交人自行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下载。
2.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应于30天内将项目设计资料提供给采购人。
3.成交人免费将项目设计资料送到采购人所指定的地点。
4. 成交人提供的项目设计资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5.付款方式:设计完成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货款。
7.成交人在取得成交资格后,不签订协议或不交纳履约保证金,将会被有关监管部门列入不良供应商黑名单内,限制其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可以暂不采购;若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的,可另行组织采购,无须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9.成交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
1.各供应商可从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中下载相关采购文件附件。
2.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彭先生,项先生,0578—6097818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联系地址:青田县龙东小区7幢1-302室
联 系 人:王春凤, 0578-6822890
邮政编码:323900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