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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系统一期及数字法庭采购公告

2009-10-16 来源:宁波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规程》等有关规定,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北仑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系统一期及数字法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具备谈判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

(2)品目一供应商同时具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布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近三年庭审产品在浙江省内政法系统有2个成功案例;投标人在浙江省设有维修服务机构,该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供应商本身经营场所在浙江省;供应商在浙江省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3)品目二供应商同时具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具有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资质4级或以上;投标人在宁波设有维修服务机构,该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供应商本身经营场所在宁波地区;供应商在宁波地区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谈判会议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原件。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仑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系统一期及数字法庭

(2)项目编号: BLZFCG2009065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情况:

品目一:数字法庭

品目二:电子档案系统一期

供应商可以分品目响应。

(5)完成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3、报名时间及购买谈判文件方式:2009年10月16日-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5: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在此下载《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后,采购机构提供密码,供应商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PTF”格式文件)。
4、其他说明: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于2009年10月23日上午09:00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提供答疑材料。如有必要,采购人(采购机构)于当日下午4:00前,用补充公告的方式进行答复。传真:0574-86781480。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可以提出购买谈判文件要求,但应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统一答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5、《谈判响应书》提交时间: 2009年10月28日上午09:00~09:30

6、《谈判响应书》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09年10月28日上午09:30

7、谈判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352室招投标中心交易(2)厅

8、谈判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建江 电话:0574-86771642

采购机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史晓君 电话:0574-86781479   传真:0574-86781480

 

重要提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www.blztb.gov.cn)和中国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 cn),采购人(采购机构)在以上两个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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