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旺苍县政府采购广播音响设备的公告 (第二次)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播音响设备 | ||||||||||||||
预审公告: | 无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wczfcg(2009)40号 | 公告日期: | 2009年10月22日11时45分 | ||||||||||||
行政区划: | 广元市-旺苍县 | 采购包个数: | 2个 | ||||||||||||
采 购 人: | 旺苍县教育局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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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标书发售方式: |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 ||||||||||||||
标书售价: | | ||||||||||||||
标书发售地点: | | ||||||||||||||
投标区Email: | | ||||||||||||||
投标截止日期: | 2009年11月11日14时30分 | ||||||||||||||
投标地点: | | ||||||||||||||
开标日期: | 2009年11月11日14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 ||||||||||||||
公开答疑会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旺苍县教育局委托,拟对广播音响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wczfcg(2009)40 号 二、招标项目:广播音响设备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包件1:校园广播网;包件2: ①、演艺设备、②、会议音响③、其它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包件一、包件二: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200万以上(含200万); (二)如果是供应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音响设备的销售授权; (三)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四)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现场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供应商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09年10月22日至2009年11月10日每天8:30~12:00 ,15:00~18:00时(北京时间、现场发售)在旺苍县政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旺苍县政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旺苍县教育局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250号四楼 联 系 人:辛先生、安先生 电 话: 0839-4204154 十二、集中采购服务机构: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旺苍县政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9--4220195 传 真:0839--4220283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 ||||||||||||||
其它内容: | | ||||||||||||||
备 注: |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