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苏州河流域综合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b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c 具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d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业绩(近二年有类似本工程的业绩,需提供名单、联系方式)
e 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f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g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f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废标。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9-00382
招标项目: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信息系统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交付地址:交货日期:合同签定后300天
交付状态: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9年10月26日(星期一)16:00-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23:30进行网上报名和标书浏览.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13:00~15: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和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3室进行资质审核(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9年11月23日(星期一)下午2:00之前送达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412会议室,同时应将1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9年11月23日(星期一)下午2:00在412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招标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金丁
电话:021-63185554
传真:63781059
Email:文件制作时间:200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