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公章):东平县看守所 地址:山东省东平县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山东信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8号 联系电话 :0538-8270656
采购监督机构(公章):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东平县
采购项目名称:东平县看守所改造监控工程及发电机组供货及服务,本项目共分两个包。A包:监控工程,包括高清摄像机及硬盘录像机等; B包:发电机组,包括20千瓦发电机、主电缆及控制箱等.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A包: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产品的代理授权资格证(代理商自取得代理资格至本次谈判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2、具有公安部或省级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准入山东公安监管场所技术监控设施施工单位”资格;4、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实施售后服务的设备及人员;5、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指200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6、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报价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7、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需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B包:具备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及相关安装资质。
提交资格申请证明材料截止日期:2009年11月2日下午5:00前(节假日除外)
递交资格申请证明材料地点:山东信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18号岱岳区粮食局三楼)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产品的代理授权资格证(代理商自取得代理资格至本次谈判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4)具有公安部或省级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准入山东公安监管场所技术监控设施施工单位”资格;(6)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指200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晶 杨旭伟
电话:0538-8270656 6262178
E-mail:sdxzgczx@163.com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538-2825609
联系信箱:jw56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