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法庭装修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法庭装修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两年的经营活动中至少完成两项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文件;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事项:
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北京时间(下同)2009年11月2日15时至2009年11月5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11月9日11时前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注:因2009年11月2日湖北政府采购网网络升级,本公告内容详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qingshan.gov.cn/。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明华 联系电话:027-68865698
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1楼
联 系 人:陈君 贺华威
联系电话:027-82774315
传 真:027-8277681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肖靖 投诉电话:027-68865211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