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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装修工程

2009-11-1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SGT[2009]140号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SGT[2009]140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拟对视频会议室进行装修,详细设计方案及图纸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竞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竞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施工三级以上(含)资质;

(三)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理三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资质;

(四)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准入资格证》和《进场交易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9日?2009年11月13日,8:30?11:30, 14:00?17:30,公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楼一楼大厅)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报名联系人:张元元 联系电话:0527-84338702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竞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以上(含),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限制其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09年11月17日14:00

(二)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7日14:30

(三)竞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三楼)

(四)竞标文件接收人:杨静 联系电话:0527-84338682

七、谈判有关信息

(一)谈判时间:2009年11月17日14:30

(二)谈判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三楼)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0527-84338682

传真电话:0527-84338702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一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文忠

联系电话:0527-84366731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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