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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医院电视机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2009-11-11 来源:江苏滨海县

项目编号:bhcgg2009-10004

一、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受滨海县人民医院(招标单位)委托,邀请合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

二、项目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院内。

三、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26英寸液晶平板电视(附支架)

(2)采购范围:包话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180台
(4)基本配置与要求:规格:1、国产2、标准配置

四、项目投资:约人民币36万元。

五、潜在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且代理该品牌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3)投标人在江苏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中心或办事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2008年年检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或授权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

(4)合法的厂家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5)税务登记证;

(6)电视机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7)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七、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第(1)~(8)项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资格预审资料装订成册并一式两份。

九、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09年11月16日15时前,将上述“六”项规定的资格预审资料,装入投标报名申请资料袋中。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资料袋”封面上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等,密封后投至盐城市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1号或2号投标报名箱,详细地址:滨海县工业园环区路2号。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料超过规定截止时间递交的,其资格预审资料将不予接收。

十、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类似业绩、产品质量、伴随服务等,考察结果作为资格预审的一个重要内容。

十一、 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十二、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滨海县阜东中路248号

联系人:胡海

联系电话:1385111545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袁丽娜

电 话:0513-85518108-8001,15162791981

E-mail:tj-yln@163.com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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