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多媒体液晶投影机(含灯泡)25台(注:原吊架距幕布约4.5米,吊架、幕布和线材等不在之列)
设备品牌(任选一种):夏普,日立, 松下,三洋
设备技术要求:投影技术:LCD技术、亮度:≥3000流明、分辨率:正常情况下达1024*768及以上、对比度1000:1以上(非家用或商用便携机型)
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整机三年质保,灯泡一年质保。
保修要求:供货方所供货物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中标人自行承担人为损坏以外的全部维修费用(包括更换配件、维修人员工资及往返费用等);三年内每年免费提供两次上门保养服务,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三年后按厂家保修条例执行。
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项目要求供货期为 7 日历天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所投产品品牌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授权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自愿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申请人,请在2009 年 11 月 17 日16时前将相关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投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厅的 ①号投标报名箱中(建湖县城汇文东路96号、市政大楼五楼)。
五、付款方式:采购货物全部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送货验收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十日内付合同价的90%,一年后付10%。
六、资格预审文件组成(包含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 3、供应商登记表;4、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加盖印章);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 投标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文件1-2项复印件和3-5项原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投标单位须在2009年11月17日上午11:00前以传真(0515-86411048)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招标人人确认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格式附后);确认参与资格预审后放弃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不参与确认的不作为资格审查对象。
八、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关资料。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0618020
招标人: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 联系地址:建湖县上冈镇人民路148号
联系电话:0515-86411048 联 系 人: 徐祥松 高永祥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