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09-00560号信息--上海公安图像监控网络体系建设-视频信息IP网络建设-安全设备集中监控系统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cg09-00380 )的第三章第7点、第8点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 修改 :
1、本工程为财政预算项目,总投资为279万元,,凡超出此限额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
2、凡是国家省市级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经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审定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投标均为有效。
3、
除上述内容修改后,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