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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礼堂灯光等项目招标公告

2009-11-13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编号:GPCGD092143HG151J]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09-72礼堂灯光等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
1、内容:广东省公安厅2009-72礼堂灯光等
用途:会议
数量:礼堂舞台音响、灯光、机械幕布系统一批,具体见用户需求书
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人民币276.84万元
3、交货期:合同正式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验收。
4、交货地点:广州市(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并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须达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设备(音箱、功率放大器、网络数字调音台)的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
5、2008~2009年内独立完成过国内500万元以上须是礼堂或剧院舞台音响、灯光系统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6、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1月13日至2009年11月24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书处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收款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银行帐号:121802516010001192
汇款单注明招标文件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电话:020-83301107
(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12月3日上午9:3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04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3110987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杨先生、方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1627;020-6279168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1107
(六)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7万元;
2、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七) 电子文件下载
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一)》和《投标文件格式(二)》的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www.gpcgd.com),在“采购信息公告”处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页面右上方“附件”处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八) 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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