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崂山区卫生局的委托,对其医疗设备及监控系统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392311
2、招标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及监控系统
3、招标项目内容:共六包
第一包:彩超2台;
第二包:CR 2台;
第三包:医院监控系统;
第四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微量血糖仪2台;
第五包:医用洗片机、技工打磨机、口腔综合治疗机各1台,牙科X光机2台;
第六包:医用设备一批(包括心电监护仪、中药煎药机、心电图机、脚踏式吸
引器、病房呼叫系统、雾化吸入器、病床、微量注射泵、TDP治疗仪
等设备)。
4、对投标人的要求:
第一包:
⑴、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的其它货币),
能在国内合法经营上述产品。
⑵、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⑶、代理商投标须按以下三种情况的任一种提供产品经销/代理资格证明:
① 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② 厂家直接设定的经销/代理商,提供证书原件;
③ 厂家直接设定的一级代理商为投标供应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原件(一级代理商须在青岛地区具有代理销售资格),同时须提供一级代理
商的经销/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一级代理商的公章。
第二、四、五、六包:
⑴、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的其它货币),能在国内合法经营上述产品。
⑵、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⑶、代理商投标须按以下三种情况的任一种提供产品经销/代理资格证明:
① 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② 厂家直接设定的经销/代理商,提供证书原件;
③ 厂家直接设定的一级代理商为投标供应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原件(一级代理商须在青岛地区具有代理销售资格),同时须提供一级代理
商的经销/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一级代理商的公章。
第三包: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⑵、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
授权书原件;
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09年11月17日起至2009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在招标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三包需提供安全技术防范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10日上午8:30-9:30。
8、开标时间:2009年12月10日上午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10、投标人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日报、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
11、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
E-mail:chenqian_333@163.com
电 话:0532-85782127、85786283 传真:0532-80615081
联 系 人:陈倩、李朝气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08573655608091001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