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受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宜兴市环境保护局监控系统工程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YXZTBZC2009-280[竞]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服务器10套、电脑10台、笔记本电脑2台、监控端专用设备1批、显示系统环境设备1批、网络及安全系统(路由、交换机、防火墙等)1批、数据存储备份系统(存储设备、InfiniBand交换机、阵列柜等)1批、应用系统平台(服务器操作系统、客户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1批,详见标书。
三、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不得有正在执行限制市场准入的不良行为记录的限制。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必须递交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09年11月19日至2009年11月25日(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领取标书确认函:
如供应商计划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领取标书确认函》(该函可在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内下载),并于领取标书时提供该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中心将不予发放标书。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领取标书前需交纳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到达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单位持市招投标中心开具的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本票、汇票、转帐、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3、交纳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宜兴支行;帐号:892010189300007502
七、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必须递交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递交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有效形式;如为联合投标,则需递交联合体双方的以上相关材料)
八、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12月4日下午9:00。
定标时间:2009年12月4日下午15:00前。
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苏为苗、周栋伟
联系电话:0510-87956069、87956063
传真电话:0510-81730025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镇陶都路115号。
邮政编码:214206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