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就2010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协议供货(品牌入围)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请合格竞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述
本次竞争性谈判目标是确定2010年度自治区本级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协议供货的入围品牌,本项目共分十七包。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
第二包:笔记本电脑
第三包:打印机
第四包:传真机
第五包:多功能一体机
第六包:扫描仪
第七包:碎纸机
第八包:移动存储设备
第九包:复印机
第十包:投影机
第十一包: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第十二包:服务器
第十三包:空调机、电视机、电冰箱
第十四包:小型交换机、路由器
第十五包:UPS
第十六包:通用软件(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
第十七包:计算机网络安全产品(低端防火墙、物理隔离卡、消磁机、粉碎机、加密移动存储设备)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竞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竞争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生产以上产品的企业法人,或者上述企业法人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全权代表生产厂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可作为竞标人,就其中一包或多包参加竞标。
三、须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
(一)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委托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给竞标人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请拟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于 2009 年11月26日17时前,将预审材料送达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424号房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异地企业可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其他需提供的报名材料一并传真到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五、预审结果的说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资格预审结果和登记竞标时间另行通知。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和成交服务费。
六、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 010055
联 系 人: 李敏孜
联系电话: 0471-6610963 (传真)0471-6946546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
采 购 人: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