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 LNZC20090191 |
商 品 品 目 | 一般设备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谈 判 邀 请
受辽宁省实验学校所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实验学校多媒体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省实验学校多媒体设备采购 2.谈判文件编号:LNZC20090191 3.采购内容: 多媒体设备(具体参数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 注: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与采购文件技术需求相一致的液晶投影机和视频展示台样品并进行现场演示。样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封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已备验收时作为参考,合同验收结束后,样品退回;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立即退回。 本次项目共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此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2.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正式授权书; 3.投标商的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含)以上; 4.投标人所投液晶投影机必须为2008年国内销量5万台以上(以IDC或CCID数据为准)的产品; 5.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09年11月20日—2009年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邮箱:mailto:lnzc1111@126.COM 密码:23496743;或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08室免费获取电子文档。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招标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6日16:00 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财务室(A0512)。 银行汇款信息: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五、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09年11月27日9:00(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咨询:夏丽 024-23447751、23447752(传真) 邮 编:110002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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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书 价 格 | 无 元 |
开 标 时 间 | 2009-12-27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无 |
备 注 信 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