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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电视台12号演播室系统改造采购公告

2009-11-27 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受辽宁电视台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电视台演播室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电视台演播室改造项目

2.谈判文件编号:LNZC20090195

3.采购项目需求:

01包 12号演播室灯光系统(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

02包 12号演播室演播系统(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

本采购项目共分二个合同包,报价人可兼报兼中。报价人对所报包中内容必须全报,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02包报价供应商所报设备必须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广电系统,并具有在中国内地成功运行的经验。(至少提供3家省级或以上相同规模的应用案例,盖有公章的用户证明或盖有报价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02包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对主要设备(详见第四章02包技术参数表格所列)在国内的总代理或该设备生产厂商驻国内办事处的授权。

4.02包报价供应商必须列出所有必须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每套设备的使用手册、软硬件技术文件、安装测试文件、全部图纸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

5.报价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09年11月27日—2009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邮箱:lnzc1111@126.COM 密码:23496743;或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08室免费领取电子文档。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报价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报价的主要凭证,如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四、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每包人民币20000元。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日16:00

l 银行汇款信息:

l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l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五、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谈判时间

2009年12月4日 9:00

六、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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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联系方式:

l 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l 联系电话: 024—23447735

l 传 真: 024—23447752

l 邮 编:110001

l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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