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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2009-12-04 来源:陕西西安市财政局网站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公告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监控扩容改造工程

文件编号:XCZX2009-159-1

二、采购内容:A标段:11处宏观高清晰监控;

B标段:10处路口常规监控点;

C标段:交通事件检测系统;

D标段:改造原高新中队监控点;

E标段:10处改造现有闯红灯电子警察成为高清闯红灯+卡口多功能电子警察、30处改造电子警察成为具有全景分析+动态交通信息采集报警系统的电子警察、道路交通信息预警排查系统平台、其他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相关软件和设备、辅助材料、手续费等;

F标段:4处新建高清晰超速+卡口电子警察(双向6车道)、2处新建高清晰超速+卡口电子警察(双向4车道)、9处新建高清晰闯红灯+卡口多功能电子警察(双向4车道)、其它完成本项目所须的相关软件和设备、辅助材料、手续费用等);

G标段:3辆皮卡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须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具有省安全防范一级,市安全防范甲级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投G标段除外)。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

以上资格须提供原件(第1项提供原件如有困难可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资格与投标文件应分开单独密封,如不单独密封招标组织机构将其投标文件退回。同时,每份投标文件中再附一套资格文件复印件(正、副本均附),上述资格文件为必备资质。必备资质审查时如缺少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四、招标文件发售

日期:2009年12 月 4 日-2009年 12 月 18 日

时间:8:30-11: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二府街27号财贸大院后四楼采购中心综合科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29—87278679

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

五、现场勘查时间2009年12月 22 日上午9:30分 地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时间:2009年 12 月 24 日上午9:30

七、开标地点:陕西恒佳好世界大酒店4楼会议室(西安市莲湖路莲湖公园西侧 电话:87351919)。

八、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联系人:宋新联

九、招标组织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安市二府街27号财贸大院后四楼采购二科

联系人:许小良 刘刚

电话:029-87214500转808 807

传真:029-87284389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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