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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09-12-03 来源: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晋政采[2009-282]G141-A242

二、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不分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电脑 87台

笔记本 33台

打印机 25台

传真机 16台

复印机 13台

照相机 24台

摄象机 2台

扫描仪 13台

投影仪 2台

移动硬盘 90台

录音笔 27个

(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备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09年12月3日至2009年12月22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8室)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 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23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剑锋

电话及传真:0351-4037638

开户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帐 号:0903014130001049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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