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市环保局委托,就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坛政采TZCB2009(公)-00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含大屏幕显示系统九套、监控系统工程壹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投标商。
2.必须具备相应的经销安装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过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
注:投标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标书。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12月8日—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五、招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09年12月29日下午1:30-2:00。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9日下午2:00,招标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招标文件接收人:汪先生、顾先生。
六、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9日下午2:00。开标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汪先生、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82339362(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