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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区安置楼工程所需分户门、单元门、火灾报警设备、可视对讲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09-12-10 来源:山东青岛政府采购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南港区安置楼工程所需分户门、单元门、火灾报警设备、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可视对讲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QD-0910K-034-GK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港区安置楼工程所需分户门、单元门、火灾报警设备、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可视对讲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分户门(防火、防盗、保温、隔音)

第二包:单元门

第三包:火灾报警

第四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第五包:可视对讲

采购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包: 分户门(防火、防盗、保温、隔音)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应具有关权威管理部门认可和备案的生产单位,具有生产防火门的资质。

3.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4.防火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在青岛地区同类项目的供货合同(一千樘以上)(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及本工程验收证明)。本工程不接受单一供货或单一安装单位。

6. 具有厂家授权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

注: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样品。

第二包:单元对讲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本工程不接受单一供货或单一安装单位。

3.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在青岛市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供货合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合同原件)。

5. 具有厂家授权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

6. 产品须通过相关部门检验。

第三包:火灾报警

1.投标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2.制造商须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3. 具有厂家授权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在青岛市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供货合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第四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1.投标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同时具有消防安装资质,工商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人民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2. 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3. 产品须通过相关部门检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第五包:可视对讲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以上;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为了系统的维护及时快捷,非黄岛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黄岛地区具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系统集成能力,具有《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资质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3.投标人所投报的主要产品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所投产品必须经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为国家准用产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授权书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4. 合格报价人必须提供近两年内承担的青岛地区同类工程业绩,报价人应提供承担的相关项目的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09年 12月11日至2009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 12 月31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政府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09年12 月 25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6室

电话:0532-86121177 80910318

传真:0532-86121177

邮箱:hbqd2006@163.com

联系人:李园园 宋琳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09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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