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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应急指挥中心通信资源整合采购项目

2009-12-11 来源:成都政府采购网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成都市应急指挥中心通信资源整合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应急指挥中心通信资源整合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09]209号
三、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20091938
四、采购内容:
1、包件1:800M远程调度台、终端设备、人防指挥中心800M地下室内覆盖及链路租赁。
2、包件2:视频会议系统及链路租赁。
3、包件3:卫星电话终端、便携式卫星通讯设备及图传系统、“天网”视频监控分中心系统。
本次采购共分为三个包件,供应商可对包件进行选择提供报价,但供应商必须对投包件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提供报价,不得遗漏。详细的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第2章。
五、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一)包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范围应包括无线电通信系统工程设计、施工与技术服务。
3、至少应具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了成都市800兆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原生产厂商摩托罗拉公司的Dimetra IP技术培训。
4、提供生产厂商(摩托罗拉(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供应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应在成都市具有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具有提供本地化服务能力。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包件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提供生产厂家(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应在成都市具有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具有提供本地化服务能力。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三)包件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具有信息产业部(或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生产厂商(诺达卫星通信系统(北京)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应在成都市具有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具有提供本地化服务能力。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的报价。
六、领取询价采购需求文件时间:2009年12月11日起至1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七、领取询价采购需求文件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售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21室)。领取询价采购需求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八、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上午9:30。供应商应于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资格证明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资格证明文件将被拒绝。
九、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四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06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艳红 陈颖
联系电话及传真:86271454、86770551
采购人:成都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傅锐 牟小波
联系电话:86278189 6188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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