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所需的以下项目接受合格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次询价编号、询价内容如下:
1) 询价编号:GMTC093Z536ZHX536JO,采购表编号:文(09)0641
2) 询价内容:中山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会议室音响、投影视频设备及网络设备采购。
3)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验收。
4) 询价内容:全频扬声器:4只、功率放大器:2台、调音台:1台等。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详细内容请参阅询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2.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元的合法供应商;
2) 报价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 报价人2007年至今完成过三项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多媒体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报价人须在中山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询价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09年12月11日至2009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12月16日下午02:30~03:00。
3) 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6日下午03:00。
4. 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5. 询价文件售价每套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6.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采购人联系人:甘先生,联系电话:13925330018。
8. 有关此次询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中山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电 话:0760-88220300
传 真:0760-88383654
邮 编:528403
E - mail:0760520@163.com
联 系 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