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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2009-12-17 来源:浙江杭州政府网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维保项目” 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ZFCG-2009-344
  2、项目名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维保项目。
  3、采购内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维保项目,主要包含11个子系统内容:1)综合布线系统(语音和数据);2) 计算机网络系统;3) 数字法庭(含远程审判)和多功能会议及视频会议系统;4) 智能卡系统;5) 机房系统;6) 公共广播系统;7) 有线电视系统;8) 无缝拼接屏系统;9)大屏幕公告栏与触摸屏引导系统;10)安保监控系统;11)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上述维保内容要求应标人拟派4人以上技术支持服务小组常驻现场服务,并提供7*24小时服务,提供所有子系统的软硬件故障排除、日常维护(含故障配件及设备的免费更换,备件备品的提供等)和数据安全存储保障服务等。本次维保服务期限为三年,维保合同每年一签。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已取得原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或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熟悉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保的相关业务,具有类似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获取标书: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应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采购文件。
  7、领取标书:
  (1)时间:2009年12月16日至2009年12月22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8、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09年12月25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09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10、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B74室),联系人:孔伟 ,联系电话:0571-85085407,传真:0571-8508540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毛晓岚 ,联系电话:0571-87393003,传真:0571-87393003。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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