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余姚市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CG09-064
一、招标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采购人: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本次招标内容: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
(预算金额:420万)
四、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承接同类项目一例(含)以上;
(4)有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5)恕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0 9 年 12月17日
报名时间:200 9 年12月17日至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丰山路188号)一楼大厅10号窗口
六、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发放谈判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人公章,下同)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七、招标文件的发放:
发放日期:2009年12月17日至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发放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大厅10号窗口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0年1月 5日上午9:00
提交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3)
九、开标:
开标时间:2010年1月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3)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0年1月4日,上午11:30,各供应商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
帐 号:702094060155260000269
十一、本次招标信息刊登在:
余姚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yyztb.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少泉,电话: 62866702
十三、招标单位联系人: 杨凌云 ,电话:62835249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