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沈阳电视台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演播室高清摄像机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演播室高清摄像机
2. 招标项目编号:2009-1096/CG(P)20091231
3. 招标采购内容:摄像机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演播室高清摄像机 | 10 | 套 | 技术要求 演播室高清摄像机。每套摄像机要配备摄像机头及适配器、寻像器、摄像机控制系统、三角架托板、耳机、传输光缆、其他必须的相应附件。 1、基本技术要求: ⑴、14bit演播室高清摄像机。 ⑵、成像器件:2/3英寸 2.2M IT-3CCD或3个2/3英寸CMOS ⑶、有效分辨率:1920×1080 ⑷、支持格式:1080 50I ⑸、A/D转换:14比特 ⑹、Y通道调制度:不低于47%(Y=1,DTL=OFF,增益0dB) ⑺、灵敏度: 不低于F9 (测试环境为照度2000lx,3200K,灰度卡反射率89.9%,增益0dB,视频信号电平100%) ⑻、Y通道信噪比:不低于 57dB ⑼、直接或者通过CCU及输入输出板,支持HD/SD SDI输出 ⑽、环境温度范围:不小于-20℃到+45℃范围 ⑾、存储温度范围:不小于-20℃到+45℃范围 2、基本配置要求 ⑴、单耳通话耳机 ⑵、寻像器:2〞黑白1台和6.3″以上彩色1台 ⑷、三角架托板:标准接口 ⑸、携带箱 3、传输光缆特殊配置要求: 传输光缆:共10条,分别为150米长4条、50米长4条、100米长2条。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标前答疑会
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9日14:00时整。
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叁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月14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月14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八、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招标文件咨询:姜威 024-22896653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1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