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工业大学委托,就沈阳工业大学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会议。
一、招标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视频会议系统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独立完成设计制造、承建、安装、调试、维护任务的能力;
3、报价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
4、生产厂家需出具生产资格证明资料,经销商参与竞争的需出具生产厂家的正式唯一授权书;
5、需要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设备的3C认证;
6、投标产品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09年12月23日至2009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在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售(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现场踏勘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于2009年12月25日上午9:30时在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校部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宋景城 联系电话:25496111
五、接收供应商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2009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9:30时前递交到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2009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9:30时在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竞争性谈判会议。
与本次竞争性谈判会议有关的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501室
联 系 人:韩先生、曹小姐
电 话:024-22953177-883 024-22953177-800
传 真:024-22953177-889
邮箱地址:lnxinda@126.com
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