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广州筹备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广州杂技团排练场灯光音响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拟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1. 项目名称:广州杂技团排练场灯光音响设备改造
2. 项目编号:0612-0941A0830021
3.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及要求
舞台灯光和音响设备一批。
4.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杂技团排练场。
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7万元人民币。
6.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b) 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c)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50万元(含350万),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范围。
d) 在近五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不良投标记录。
e) 如投标人不是投标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指在本文件第Ⅲ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指定需提供授权书的招标设备:数字调光台、数字硅柜、舞台柔光灯等),投标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授权书的原件。
f)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7.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月12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和下午14:30~16:3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1楼购买招标文件。
8.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如需国内邮寄(仅限速递方式)须另加8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延误等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时间:2010年1月13日14:00至14:30,所有迟于此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月13日14:30。
11. 投标、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1楼开标厅。
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小姐、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46223
传真电话:020-83540304
电子邮箱:llzh898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