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艺术中心的委托,就河南艺术中心舞台附属专业设备及印刷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河南艺术中心舞台附属专业设备及印刷品采购项目
豫财招标采购【2009】486号(总第2325号)
二、投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A | 1 | 流动录音设备 | 批 | 1 | 参数规格等见采购文件 |
2 | 视频编辑系统 | 批 | 1 | ||
3 | 个 | 234 | |||
B | 1 | 对讲机、中转设备 | 台 | 35 | |
C | 1 | 印刷品 | 批 | 1 |
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包段进行投标,但不允许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有固定的经营场地;
2、C包:须持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是河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08年度服务定点企业。
3、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12月2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公务301室)
采购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邮资。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大河商务酒店6楼会议室(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见采购文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河商务酒店6楼会议室(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0371-63940688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公务301室 邮 编:450008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厂家)代理授权书(A/B包)
C包:印刷经营许可证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交由代理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