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泌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官庄乡和付庄乡法庭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泌政采〔2009〕032号 。
二、项目名称:官庄乡和付庄乡法庭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
三、参加谈判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专业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
5、提供07年以来有承包施工单项合同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施工项目合同3份(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
以上2—5项在报名时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参加谈判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
四、谈判文件的领取: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领取时间及地点:2009年12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花园路东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谈判保证金:A、B、C、D标段各人民币20000元整(现金)。
施工图纸:押金1000元/份,归还时完好退还不计息,损坏按50元/页计价。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接收截至时间及地点:2010年1月5日上午9:00整。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2010年1月5日上午9:00整。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
七、采购中心联系人:丁照冰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3513970598
八、采购方联系人:胡克力 13839683968
九、监督单位: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监察局交易监察室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