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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厦门航标处155LED专用航标灯采购项目

2009-12-29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

 

公告日期:  2009-12-28 9:59:44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厦门航标处155LED专用航标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2-20091226130000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厦门航标处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09-12-28 9:59:44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厦门航标处
截止日期:  2009-12-31 10:59:44 联系人:  吴金枝
送货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65号 联系电话:  0592-5613109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5 天内 联系邮件:  XMMSA@126.COM
预算金额:  保密 剩余时间:  
备注信息:  1、除采购人在采购公告中提出的服务要求外,供应商在报价时提出的额外赠送设备和配件、提前供货等优惠条件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资质要求:  具有生产155点光源LED专用航标灯器的厂商或代理商,其技术规格要求如下:
1、具有256种灯质并可由编码开关任意选择调整,周期误差在±5%内。闪光周期应符合标准GB4696-1999《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中有关灯光节奏与周期的规定。★
2、灯光颜色具有红、绿、黄、白、黄蓝互闪五种,蓝色灯光应符合标准GB8417-87的规定;其它灯光颜色应符合标准GB12708—91《航标灯光信号颜色》的规定。★
3、运用于灯浮标的155点光源LED灯器,环向照射,水平面光强分布均匀,最小光强应大于最大光强的80%。★
4、50%峰值光强处垂直发散角≥8°。★
5、日光开关的灵敏度应为可调,出厂时定为300±50Lux。
6、静态电流<;5mA,灯器功率3-8W。★
7、灯器光源功率可调,在大气透射系数T=0.74的标准海况下最小射程为4.0海里(相当于35 cd)。
8、灯光光强衰减耐老化,定光工作一年或闪光工作三年后灯光光强不能低于公布光强的80%。★
9、输入电压范围DC(8-24)V,工作电压12V。★
10、具有遥测遥控通信接口(RS-232\RS-485\RS422\USB\以太网口),提供书面或电子文档输入输出协议。★
11、支持内置RTU遥测遥控终端和AIS终端。★
12、满足《一般航标灯通用技术条件》中GB9254-2008和GB/T17618-1998对电磁兼容性及机械环境适应性的要求。★
13、水密式结构,抗盐雾,抗腐蚀。灯器透镜具有抗紫外线、盐雾能力,具有较好的抗冲击、抗震动性能。正常使用五年内不应产生裂纹、变黄、褪色现象。
14、环境工作温度范围为(-35±2)0C ~(+55±2)0C。
15、自带电源线不少于5米。总数172盏(其中白色62盏、红色50盏、绿色45盏、黄色15盏)

 


 

需求附件:  

 

 
采购商品列表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基本描述
专用航标灯   155LED 172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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