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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回搬重建项目预警监控平台建设工程(弱电工程系统二期)第二次招标

2009-12-30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回搬重建项目预警监控平台建设工程(弱电工程系统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智能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业绩(近三年来有类似本工程的业绩,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合同3个以上);
(3) 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4)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5) 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废标。
(7)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9-00452
招标项目: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回搬重建项目预警监控平台建设工程(弱电工程系统二期)第二次招标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新建业务办公楼的卫生监督通讯及指挥调度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数字会议系统、公共信息发布系统、远程业务数据传输系统。整个工程与新大楼建设装潢同步配合进行。
交付地址:常熟路280号
交货日期:2010年3月31日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9年12月30日00:00-2010年1月8日15:00进行网上报名和标书浏览,并于2010年1月8日(星期五)9:30~11:00、13:00~15:00,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企业资质证明(第2,3,5条要求)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03室验证,验证通过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0年1月29日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412会议室,同时应将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10年1月29日10:0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412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招标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沈伟
电话:021-63770940
传真:63781059
文件制作时间: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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