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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投影机电动幕布及中央控制器招标

2009-12-30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招标编号:未编制 

招标代理:未另外委托

业主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报名截止:2010-01-04

所属地区:江苏

南师大多媒体教室设备(投影、中控、幕布)邀标书(政府协议供货单位)

标书编号09224-1

南京师范大学拟建多媒体教室,需购多媒体系统设备一批,包含投影机、电动幕布及中央控制器。现以校内招标方式(校园网公示)确定供货及安装厂商,要求投标方必须为所代理投影机品牌的省、市政府协议供货单位,学校与供货方签订政府协议供货采购合同,合同中另附售后服务承诺。要求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LCD多媒体液晶投影机56台

2、多媒体教学中央控制器54台

3、电动银幕(100?)27个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所投主要产品须有厂家对相关产品销售、服务授权证明。

3、投标单位须有相关项目业绩及良好信誉。

4、投标单位须为所代理投影机品牌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

三、标书要求:

1、标书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2、标书内容:

(1)投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同时签名);

(2)投标单位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最新年检版)、税务登记、代理资质、厂家授权等;

(3)设备报价清单(含详细配置、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数量、价格等);

注:A、报价请按分项一、分项二及分项三分别报价,并计算总价。

B、报价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辅材等全部费用。

C、附件清单中的所列产品品牌和规格型号仅供参考,投标商可选投替代品牌型号,但需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

(4)江苏地区的典型用户及案例(2006年以后);

(5)售后服务承诺及最快供货期(要求在2010年2月12日之前完成安装);

(6)标书附件中其他有关内容。
3、标书制作请按上述标书内容的顺序。

四、评标方式:

招标人在对投标人的产品品牌、报价与售后服务以及公司规模、业绩、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标书不退回。

五、其他要求:

1、邀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邀标书要求的接受。

2、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严格遵照标书内容应标,投标书不符合邀标书的要求即视为废标。

3、中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4、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5%,5%余款在设备使用一年重大何质量问题后付清。

6、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签字以及加盖公章。

(2)明显不符合邀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等要求。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7、中标单位按中标总金额的0.4%交纳中标服务费。

六、时间、地点安排:

1、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0年元月4日下午4:00之前

2、送达地点:南师大仙林校区(栖霞区文苑路1号)厚生楼5楼(514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地址:南师大仙林校区(栖霞区文苑路1号)厚生楼5楼(514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891670

联系人:马志良、任霞

传真:(025)85891935

南京师范大学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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