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2. 竞标人所响应的竞标产品主要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保持良好运行; 3. 竞标人所响应的竞标产品必须具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1KW、3KW “广播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4. 竞标人所响应的竞标产品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8.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