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实验小学(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实验小学演播厅声学灯光及音频系统工程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本次项目谈判的内容如下:
编号:GMTC093Z627ZGJ627JO
谈判内容:中山市实验小学演播厅声学灯光及音频系统工程
采购表编号:文(09)0835
(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实施地点:中山市实验小学
1. 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谈判均使用北京时间):
a)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b) 现场勘踏时间:已报名的报价人凭谈判文件即可与采购人联系到中山市实验小学进行现场勘踏(以签到为准)。
c)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1月8日下午02:30~3:00。
d) 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1月8日下午03:00。
2. 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
a)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c) 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 合格的报价人基本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b) 报价人如不是报价主要货物(调光设备、调音设备、灯具、话筒及音箱)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在国内的合法销售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原件;
c) 报价人须具有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必须拥有连续生产或经营工程5年(含5年)以上的经验和经历,并有二个及二个以上同类工程(广电行业或教育行业的多功能综合工程、且单个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业绩。本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有一名或以上人员持有具有音、视频项目经理证书,有多年类似工程经验;
d) 报价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0认证;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6.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722022,13902828801
7. 有关此次报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l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电 话:0760-88383266
l 传 真:0760-88383654
l 邮 编:528403
l E-mail:0760160@163.com
l 联 系 人:陈小姐
l 网 址:http://www.gdmeetc.com(需电子文档格式者可带优盘或软盘到中山业务部拷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