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本项目于2009年12月29日召开招标答疑会,现就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澄清和修改:
一、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10页3.3.1电子文档是否有要求?
回答:要求office2003以上的版本。投标时放在开标一览表的信封中,一起密封提交。
问题2:采购文件第14页,第3.8.6项“(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根据我司的营业执照范围,并没有超出经营范围,请问理解正确吗?
回答:投标人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判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此阶段不能回答此问题,请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作出判断。
问题3:舞台上空吊杆到硅控室的线路原有,现是否需投标人重新更换?
回答:合用就保留、不够就补充,请投标人按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进行深化设计。
问题4:吊杆上的终端盒,现是否需投标人重新更换?
回答:本项目沒此内容
问题5:现场踏勘后,发现现场没有观众灯,是否需要投标人增加此设备,如果需要,请提供该设备的规格和数量?
回答:本项目沒此内容
问题6:招标文件第21页中“音响系统扬声器、功能放大器、调音台、数字处理器等均需采用原装进口品牌。”此处“等”该如何解释?包括哪些设备?
回答:不省略应为“音响系统扬声器、功放、调音台、数字处理器、音源、周边、有线话筒、无线话筒均需采用原装进口品牌。”
问题7:请提供图纸。
回答:本项目的图纸(电子版)已随答疑记录一同发送。
二、修改:
1、本项目的投标时间延期至:2010年1月20日9:00至9:30(北京时间),所有迟于此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10年1月20日9:30(北京时间)。
3、本项目的投标和开标地点修改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0楼大会议室。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广州筹备工作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水阴路128号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31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联系人:余小姐、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46223
传真电话:020-83540304
电子邮箱:llzh8989@126.com
请供应商于2010年1月6日前传真回执给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确认收到本文。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0年1月4日
回 执
我方已收到并知悉“广州杂技团排练场灯光音响设备改装项目现场答疑会记录”和图纸电子文件,特回函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