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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发改委虚拟环幕展示系统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预公告

2010-01-06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市锦江区发改委虚拟环幕展示系统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发改委虚拟环幕展示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锦招字200912-01-69
 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1月5日16时53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锦江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四川志远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1.1.城市数字三维模型的设计制作
锦江区行政区域62㎞2的虚拟城市数字三维模型的设计制作,重点突出春盐商圈、人南商务区、东大街金融一条街、大慈寺片区、水井坊片区、三圣乡“五朵金花、高威体育公园、汽车产业园”、工业总部基地等区域的规划与建设成果;
1.2.环幕展示平台的硬件采购和安装
3通道环幕展示系统的相关数码硬件产品采购、安装及调试服务;
1.3.展示网站的设计制作
设计制作锦江区的城市展示网站,将城市三维场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众展示;
1.4.环幕展区的装修改造
区情展示中心环幕展区的局部装修改造。
 申请人资格: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人民币;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主要硬件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资质(制造商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代理商需获得由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设备需具有专业或者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报告中的产品必须与所采购货物的型号、性能指标一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近两年在四川省内承担过1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
4)应征单位对本次服务内容的情况应比较熟悉,能方便配合设计制作工作及后期服务。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6)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在成都市应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时间1年及以上),并能提供良好的成都本地技术服务支持能力(提供员工社保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示截至时间:
 2010年1月11日17时3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刘小良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661920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志远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8982297056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
 其它内容:
 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广泛征求各方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1月11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方式见附件。
 备    注:
 
 附    件:
 采购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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