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江西电视台“600平方米演播室系统”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
江西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室系统是全台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改造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台内大型综艺节目的直播与录制任务,其技术要求是根据我台大型综艺节目形态和需求综合考虑与确定的,系统设计应着眼于数字高清电视的长远发展,采用当前国际先进、技术成熟的设备,力求使系统充分满足高清电视制播的要求。
600平米演播室系统所有设备及系统集成工作的招标采购将按以下2个包进行。
第一包:600平米演播室视频系统 1套
第二包:600平米演播室音频系统 1 套
上述两个包每包不拆包,投标方可对本项目的两个分包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个分包进行投标,各包严禁转包、变相转包,或者以总包形式临时联手几家公司投标。只对一个包进行投标的厂商应该在详细了解全部技术文件的基础上设计技术方案。
2、设计原则
系统设计要依据国家和广电行业有关数字电视系统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结合我台节目制作实际和发展需求进行。要求:功能完备、性能先进、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性价比最佳;相应的系统设备预留充足的升级扩展接口;有完善的应急方案。
招标方所提出的系统要求对投标方案构成下限约束,在满足招标方对系统功能要求和不低于标书所要求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方可以提出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安全可靠的系统方案。所有各项中设备内容、设备柜架、操作界面均在投标报价之内,以交钥匙方式完成项目。
即:详细设计+设备交付+安装施工+设备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最终验收包括设备单独验收和系统运行验收两种方式。
3、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室。
4、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 6 月,工期历时 30 天。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代理销售国外产品参加投标;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至少有2年以上从事广播电视行业系统设计与施工经验,安装调试过3个以上省(直辖市)级以上电视台演播室相关项目的经验。提供近两年所完成的大型类似项目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于2010年 1 月6 日至2010 年 1_月_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_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于江西省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07号江西电视台技术规划部购买招标文件,金额为:叁佰元整。
2、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也可汇款至我台购买标书,汇款单上注明“购买600平米标书”字样,我们依据汇款凭证及时将标书寄出。
汇款户名:江西电视台
开户行:工行北京西路支行,账号:502206009026409457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送达时间)为2010 年_1 月 28 日_ 17 时 30 分,地点为 江西电视台技术规划部 ,邮编:330046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及江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07号江西电视台技术规划部
2、联系人:周芸,电话:0791-8321108
手机:13907910768
传真:0791-8321108 8333324
招标方: 江西电视台
2010年1月6日